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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在留卡
所需文件: 「PASSPORT」
如在下列機埸入境(成田/羽田/中部/關西/新千歲/廣島及福岡), 可在機埸內辦理在留卡。
而在其他機場入境時, 將會發放「臨時在留卡證明」於日後以郵寄方式補發出「在留卡」。
総務省 外国人住民基本台帳電話相談窓口(外国人住基コールセンター)
0570-066-630(ナビダイヤル)
開設期間:2016年3月31日まで(土日祝日、年末年始を除く。)
受付時間:8:30~17:30
対応言語:日本語、英語、中国語、韓国語、スペイン語、ポルトガル語
到市役所申報地址
所需文件: 「PASSPORT」, 「在留卡」或「臨時在留卡證明」
無論是從哪個機場入境,都必須在14天以內到附近的市役所區役所做住址登陸手續。
到市役所後請先找到戶籍、住所相關的窗口,一般在櫃檯附近會放相關的表格請你先填寫。
請拿一張『住民異動届』,並把以下的資料填答完成。
填好之後再去按號碼牌等待叫號,之後行員會幫你檢查填寫的內容有沒有遺漏並請你繳出在留卡和護照,耐心等待叫號取回已登錄地址的在留卡。(通常須時約0.5~1小時)
『住民異動届』 (按圖放大)
届出年月日:抵達日本的日期。
異動年月日:提出申請的日期,就填表的那天。
窓口に来た方の氏名:按照親自辦理或請人代辦,請寫下辦理申請人的名字,右邊那個印的地方也請再簽一遍名字。
新しい住所:你要遷入的地址,現在要住的地方。
今まで住所:如果是從日本其他地方搬過來就寫舊地址,從香港來的就寫『香港』就可以了。
氏名:名字,上面的小格フリガナ請用片假名拼出你名字的發音。
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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